臭氣處理設備 異味治理設備 廢氣處理設備 活性炭吸附凈化除臭裝置 活性炭吸附除臭設備 光催化除臭設備 光氧催化廢氣處理裝置 UV光解凈化器設備
廢氣處理設備的安全注意事項
1.廢氣處理設備應有事故自動報警裝置,并符合安全生產、事故預防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2.廢氣處理設備與主要生產裝置之間的管道系統(tǒng)應安裝阻火器(防火閥),阻火器的性能應符合GB13347的規(guī)定。
3.現(xiàn)場放置的風機、電機和電氣儀表不得低于現(xiàn)場防爆等級。當吸附劑采用降壓脫附再生,脫附后的高濃度有機氣體采用液體吸收法回收時,風機、真空脫附泵和電氣系統(tǒng)均采用符合規(guī)定要求的本質安全型防暴裝置。
4.在吸附操作期間,有機氣體被吸收后,吸附床內的溫度應低于83℃。當吸附裝置中的溫度超過83℃時,應能自動報警并立即啟動冷卻裝置。
5.當吸附劑用熱空氣吹掃再生時,當吸附裝置中的溫度超過規(guī)定溫度時,應能自動報警并立即暫停再生操作,并啟動冷卻措施。
6.催化燃燒或高溫燃燒裝置應具有過熱保護功能。
7.催化燃燒或高溫燃燒裝置應整體保溫,外表面溫度應低于60℃。
8.催化燃燒或高溫燃燒裝置的防爆泄壓設計應符合規(guī)定要求。
9.廢氣處理設備安裝區(qū)域應按規(guī)定設置消防設施。
10.廢氣處理設備應有短路保護和接地保護,接地電阻應小于4 ω。
11.室外廢氣處理設備應按規(guī)定安裝防雷裝置。